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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章丘行动的实施意见
1137018100420588XX-B/2021-3931227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
章政发〔2021〕13号
章丘区政府
2021-10-30
2021-10-30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章丘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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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章丘建设,根据《“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济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提高至4.5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至25%,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启动。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5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提高至5.6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2%,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至23%,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全面开展,全区主要健康指标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面向全社会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健全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以及移动客户端)等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积极探索“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方式和方法。制定激励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职称评定、内部绩效考核的具体措施。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巩固国家健康促进区建设成果,到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区卫健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分工配合)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 落实《山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鲁政办发〔2018〕17号)明确的7项主要任务、5项重大行动。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推动减盐、减油、减糖行动, 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定期开展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评估,积极引导全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对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营养和膳食指导,在食堂、餐厅等公共餐饮场所开展营养干预活动。(区卫健局牵头, 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分工配合)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构建科学健身体系,推动体医深层次融合,实施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到2022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为92.6%。开展“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健全规范健身组织,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创建“体绿结合”模式的体育健身生活一体化模范社区,打造“15分钟健身圈”,实施“YUE青春——青年大健康计划”,推出“互联网+全民健身新赛事”等活动。到2022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区教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等分工配合)

4.实施控烟行动。建立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规范化戒烟门诊。利用世界无烟日等主题宣传平台,举办控烟知识竞赛、控烟健康巡讲、“小手拉大手控烟伴我行”、“青少年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等活动。广泛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无烟学校创建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到2022年创建比例达到100%。推动控烟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到2022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100%。(区卫健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分工配合)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构建社会化心理健康知识传播网络,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心理(精神)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咨询室,设置比例达到85%。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及心理健康评估、危机干预、援助工作。率先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心理健康”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模式。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促进相关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评价,到2022年全区抑郁症、焦虑障碍发病的监测区域全覆盖。(区卫健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等分工配合)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强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到2022年全区国家卫生镇(街道)达到8个(含进入评审程序),省级卫生村(社区)达到60%以上。(区卫健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城乡交运局等分工配合)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以保障母婴安全为核心, 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妇幼健康行”活动。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体系,成立章丘区妇幼联盟,充分发挥妇幼保健院专科龙头作用,努力实现“婚前—孕前—产前—产后生育全周期、胎儿期—新生儿期—儿童期—青少年期儿童成长全周期、成人期—更老年期”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的管理。完善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三级救治网络,提高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到2022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3‰、4.0‰、9.3/10 万以下。全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接入使用率和标准使用率分别达到100%和80%。持续推进全区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到2022年,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9%。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综合防控儿童近视,到2022年0—6岁视力异常或可疑儿童早期干预率达到100%,6岁儿童近视率逐年下降。努力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促进生殖健康,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到2022年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85%。深入实施全区产前筛查项目,规范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技术,努力推动孕28周前怀孕妇女自愿接受1次及以上产前筛查。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到2022年产前筛查率达到86%。(区卫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等分工配合)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完善学校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及考核体系。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全面提高健康教育普及水平,落实体育和健康课程, 大力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活动,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到2022年,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5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2%。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照明普查,规范多媒体教学标准,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预防近视,力争每年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1个百分点。加强学校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防控工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学校卫生室及疫情报告人管理制度。到2022年,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5%,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比例达到100%。(区教体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分工配合)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机制,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明显下降。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提升区级、镇(街道)等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区卫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分工配合)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综合运用全媒体等线上线下模式,创新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全区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于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区建设。支持社会组织为居家、社区、机构的失能或部分失能老人提供照护和精神慰藉服务。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深度合作,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全面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老年医学科建设工作,到2022年设置比例达到75%。(区卫健局牵头,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分工配合)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个人及家庭的“三减”(减盐、减油、减糖)干预模式,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对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筛查与干预,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控制在254.38/10万以下。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中医药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到2022年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5%。 (区卫健局牵头,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分工配合)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积极预防癌症,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加强环境危险因素综合防控,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新技术。构建癌症信息化数据平台,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提升防治服务能力。建立防癌健康教育专家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癌症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癌症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机制。(区卫健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分工配合)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网络,完善综合监测体系,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实行慢阻肺、哮喘等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探索实施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到2022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控制在8.9/10万以下。规范开展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到2022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3.1%以下。(区卫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区科技局、区医保局分工配合)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三位一体”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体系,完善信息沟通、数据共享、防治结合的技术协作机制。普及血糖有关健康知识,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饮食管理、运动管理、健康管理和自我管理,预防和延迟糖尿病的发生发展。推动“健康驿站”“健康小屋”等健康服务设施建设。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代谢性疾病标准化健康管理。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扩大筛查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检出率。到2022年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5%。(区卫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高教办、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分工配合)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各项防治传染病和地方病的措施,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到2022年,以镇(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饮水型氟中毒、大骨节病、氟骨症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区卫健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学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等分工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区健康章丘行动推进工作组织领导机制,统筹做好全区健康章丘行动的推动、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将落实“健康章丘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层层明确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   强化推进措施。各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在抓好宣传发动、组织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工作推进和督导检查。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巩固阶段成果,推动健康章丘行动深入开展。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及时补充调整配合部门,出台相关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  开展督导评估。各部门要将健康章丘行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要建立督导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健康章丘行动主要指标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章丘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全省

基期水平

我市

基期水平

我区

基期水平

2022 年

2030 年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66

(2017 年)

79.52

78.76

79

82.5

2

婴儿死亡率(‰)

4.01

2.3

3.31

3.3

2.5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03

3.02

4.08

4.0

3.0

4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9.83

9.98

11.04

9.3

7.0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1.8

92.1

84.4

92.6

95

6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89

4.3

3.5

4.5

5.6

7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29.38

(2017 年)

25.55

(2017 年)

25.55

25.00

23.00

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7.6

19.10

22.09

25

32

9

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已建立

已建立

实现

持续完善

10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未建立

未建立

实现

持续完善

1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

36.5

38

45

≥45

≥45

12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8

100

100

13

产前筛查率(% )

81.7

82

85

86

92

14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41.37

34.40

30.58

16.74

81

81

85

95

15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9.44

99.6

99

>99

>99

16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17.5

30.2

34.04

≥52

≥65

17

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8.66

40.99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2

1.0

1.5

>1.5

序号

指标

全省

基期水平

我市

基期水平

我区

基期水平

2022 年

2030 年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_

63.24

≥75

≥95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100

100

100

21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00

100

100

22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22.12

20

18

明显下降

<10

23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59.5

61.3

   50

75

95

24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万)

218.3

226.72

(2017)

277.09

(2017)

254.38

235.93

2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74

15.6

13.9

13.1

12.1

26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0万)

8.4

7.5

9.06

8.9

8.5

27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6.52

65.91

66.01

≥65

≥70

28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6.75

66.51

66.35

≥65

≥70

29

以镇(街道)为单位的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90.76

90

>90

>90

30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9.16; 镇卫生院:99.8; 村卫生室: 74.73

100

83.07

100

80

100

85

100

90

31

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

_

_

-

试点开展

全面开展

32

0-6岁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儿童早期干预率(%)

_

_

-

100

100

33

6岁儿童近视率

_

_

-

逐年下降

控制在3% 左右

34

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接入使用率 (%)

80

100

100

100

35

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标准使用率 (%)

≥80

≥90

备注:未写明年份的基线水平值,均为2018年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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