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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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司法局根据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筛选出两项具有基础性、广泛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区政府同意,列入济南市章丘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程序。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实行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做出增加、变更等调整时,由区政府按程序统一办理,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公布。
三、规范档案管理。各承办部门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留存,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附件: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 19 日
附件: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实施计划 (完成时限) | 承办单位 |
1 | 章丘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固本强基扩优提质行动计划 | 济南市教育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固本强基培优提质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教发〔2023〕1号)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和决策公布 | 2023年12月31日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2 | 编制全区泉群保护详细规划 | 《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和决策公布 | 2023年12月31日 | 区城乡水务局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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