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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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编制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287号龙泉大厦6楼;邮编:250200;电话:0531-83213030;电子邮箱:zqqzwgk@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章丘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级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以政府网站为主阵地,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以满足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章丘区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章丘区共完成各类信息发布1220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98条,政务动态信息843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572条;建立健全互动交流机制,广泛吸纳群众意见,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年办结群众留言386条,完成意见征集8次;及时公开各类重要会议信息,包括区政府常务会议15次、专题会议22次,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统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要求,确保流程清晰、高效运转,本年度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44个,上年度结转1个,其中办理完成243个,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个。申请内容主要聚焦于规划审批、房屋拆迁、物业及土地征收等领域,发生行政复议6个,其中结果维持3个,结果纠正2个,尚未审结1个;发生行政诉讼4个,结果纠正3个,其他结果1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发布源头把关,明确信息发布流程、职责及权限,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同时,完善政策文件的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确保准确传递权威信息。积极构建多维解读体系,本年度共发布主要负责人解读、专家解读、图片解读、媒体解读等多形式、多角度政策解读信息235条,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网站为主阵地,动态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及功能建设,打造“一站式”公开平台,提升政府网站信息检索效率,方便群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同时依托政务新媒体矩阵、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重点项目建设、城市管理、民生服务保障、惠民政策及工作动态信息,提供政府公报纸质版、电子版查阅,确保群众便捷高效地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连续多年将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召开各类专题培训会、线上线下指导等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同时,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942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59 | ||
行政强制 | 44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88.072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4 | 7 | 0 | 0 | 3 | 0 | 24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4 | 0 | 0 | 0 | 2 | 0 | 16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9 | 4 | 0 | 0 | 0 | 0 | 2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1 | 0 | 0 | 0 | 0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5 | 2 | 0 | 0 | 1 | 0 | 3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3 | 7 | 0 | 0 | 3 | 0 | 2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3 | 2 | 0 | 1 | 6 | 0 | 3 | 1 | 0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渠道不够丰富,公众获取政策的便捷度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创新力度与往年相比虽有较大提升,但仍有进步空间。
(二)改进措施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等民生事项,进一步整合线上渠道,拓宽线下阵地,提升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注重品牌建设,充分挖掘、整合社区资源,持续推广“一社区一品牌”理念,探索针对辖区不同人群的政策解读形式,推出系列解读产品,真正让政策“活起来”、“用起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章丘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印发《2024年济南市章丘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以“项目深化年”为牵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不断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一是本年度邀请市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4次,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线上线下参与8000余人次,提升工作透明度。
(市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
(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机构职能调整,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动态更新各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四是完善政府网站站内检索,提升“搜索即服务”功能,实现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等服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172件(议案转为建议30件)。其中,经济发展方面24件,占13.9%;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29件,占16.9%;道路交通方面43件,占25%;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生态方面37件,占21.5%;农业水务方面39件,占22.7%。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毕143件,其余29件正在办理中,尚未到办理时限,我们将按期办结。在已办理完成的建议中,从办理结果看,已被采纳和问题已经解决的73件,占51%;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44件,占30.8%;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留作参考的26件,占18.2%。从代表反馈情况看,对答复的满意率达到100%。
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期间,交由区政府承办的提案共256件。其中,经济发展类76件,社会事业类56件,社会管理类30件,城市建设类63件,生态文明建设类31件。据统计,提案所提意见已采纳和在采纳的216件,占84.4%;列入计划要采纳的38件,占14.8%;暂时不具备采纳条件的2件,占0.8%。为切实把这些提案办理好,区政府始终坚持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强统筹组织和力量保障,将提案办理工作同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持续推进政协提案高质量办理。截至目前,所有提案均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创新。各部门群策群力,在公开形式上,采用了图文、视频、情景剧等多样化方式,特别是在领导解读、专家解读等方面,依托融媒体中心高品质做好解读视频录制剪辑工作,增强了信息的传播效果。
二是盘活信息公开资源,打造信息公开“微阵地”。利用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开设政策咨询服务台、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及时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回迁安置、物业管理、养老政策等相关信息,满足群众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差异化需求,扩大信息覆盖面,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五)保密审查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强化涉密信息管理,确保在推进政务公开的同时,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六)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中,行政诉讼“其他结果”1件系2023年未审结案件申请人撤销诉讼。
(七)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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