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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专家解读《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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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08-10

专家解读《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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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丘区能源和价格服务中心高级经济师陈伟解读《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

陈伟,男,章丘区能源和价格服务中高级经济师,山东省价格认证系统人才库成员、济南市章丘区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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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对《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的总体看法?

我认为,本通知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对D类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的形成,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增强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会进一步促进我区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差别化价格政策的具体落实您有什么看法?

区发改局、城乡水务局、住建局、财政局等应各负其责,全面落实用电、用水、用气差别化价格政策,倒逼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加强对利用差别化价格政策征收费用的专项管理与审计,确保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问:差别化用电政策各区县都一样,为什么差别化用水、用气价格政策有所不同?

我查看了相关文件资料,电价的定价权在省发改委,差别化用电价格政策按照省发改委《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56号)执行就行。

供水和天然气的定价权由省发改委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由于各区县水价和天然气价格都不相同,所以差别化水价和天然气价格政策也不相同。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章丘区发展和改革局

具体联系人:张居晋

咨询电话:0531-8326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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