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2022年章丘区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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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济南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学校 | 2022年招生总计划 | 自主招生 | 备注 | ||
推荐生 | 特长生 | 直升生 | |||
济南市章丘区第一中学 | 900 | 600 | 85 | ||
济南市章丘区第四中学 | 1300 | 72 | 81 | 面向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六所初中学校)、高新招生300人(指标生204,统招生96人)面向章丘全区招生100人。 | |
济南市章丘区第五中学 | 1200 | 75 | |||
济南市章丘区第七中学 | 900 | 66 | |||
章丘中学 | 1700 | 85 | |||
济南市铭志高级中学 | 400 | 60 | |||
济南市枫叶双语 | 53 | ||||
章丘双语学校 | 400 |
特长生详细小类: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我区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生物、地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报考章丘四中的考生物理、化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B级以上);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艺体特长生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学校在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下 50 分以内自主确定)。
三、划片范围
经济南市教育局批准,四中招收实验班100人,直升班81人,面向济南市区招收300人,四中其余招生计划及其它学校招生计划均实行划片招生。各高中招生划片范围如下:
一中:绣惠中学、宁家埠中学、六中、黄河中学毕业生。
四中:学籍在实中、二实中、绣水中学、绣江中学、后营学校住址在明水城区铁路以北的学生和住址在明水城区铁路以南秀水大街以东的学生;其它镇街在明水城区铁路以北和明水城区铁路以南秀水大街以东购房居住的学生;枣园中学、双语学校和四中初中部毕业生。
五中:学籍在实中、二实中、绣水中学、诺德实验学校、绣江中学、后营学校住址在铁路以南秀水大街以西的学生;其它镇街在城区铁路以南秀水大街以西购房居住的学生;文祖中学、三中毕业生。
七中:普集中学、相公中学、官庄中学毕业生。
章丘中学:二中、道通实验学校、新城实验学校、刁镇中学、辛锐中学、龙山中学、党家中学、圣井中学、曹范中学、垛庄中学、白云湖中学毕业生。
四、志愿填报
1.普通类考生可以填报片内志愿和两个调整志愿。
2.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志愿,顺序自定。
3.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测试学校,第二、三志愿可以填报其他学校。
4.一中片和七中片普通类考生计划内调整志愿在录取过程中组织填报,艺体考生不再填报调整志愿。
5.填报“3+4”高职、“3+4”师范、五年制师范和学前教育并兼报普通高中且达到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3+4”高职、“3+4”师范、五年制师范学校和学前教育优先录取,其它类学校不能兼报高中。
五、录取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综合评价、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统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逐步深化“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学科特殊等级要求及普通高中录取标准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学校提前公示的学科等级特殊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生源范围较多,录取分数线较高的学校,其计划录取结束后的高分学生采取填报调整志愿的办法,调整到其它高中录取,调整志愿填报要求待招生时由区教育体育局另行制定。
艺体类考生录取。各高中录取时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按照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学校均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的考生。各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录取不满时剩余计划并入统招计划内。
六、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须照顾增加分数的考生范围和增加分值
1.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26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现役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的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8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作战部队(专指国家进入战争状态或有局部战争发生时参与作战的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民警的子女;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9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2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2.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消防救援部队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鲁应急发〔2019〕40号)有关要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2021年中考继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
3.按照山东省《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和济南市《关于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服务保障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省、市卫健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立功受奖人员子女2021年参加中考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参加中考、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
4.报考济南回民中学且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18分(含对少数民族学生已照顾的9分)录取。
6月20日前,如国家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另有对考生升学考试照顾的政策,将依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予以实施。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符合多个条件的特殊考生,只按照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入总成绩,不累加计算。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须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集体办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手续。审批的相关要求见《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所附的“审批说明”。
各初中学校须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并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特殊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
七、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高中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招生考试过程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广大学生、家长和招生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学校要制定各环节防疫工作方案和考场防疫的具体措施,确保考试招生安全、稳妥、有序。
(二)加强考试招生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从严治考切实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考试育人”的理念,从严从实抓好关键环节。严格试卷安全保密,强化招生考试过程管理,规范考试招生人员队伍建设,保证招生数据的准确、安全,切实维护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进程、招生时间、招生监督电话、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全部公开。通过组织学校开放日活动、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强舆情监测,营造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四)强化督查督导问责。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查实的违规办学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各级考试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以对社会、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努力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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