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能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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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资助范围及对象
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发放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200 元。根据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具体分为 3 档,1 档 1000 元,2 档 1200 元,3 档 1400元。
申请发放流程
1. 每年9月30日前,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结束后,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认定申请表》
2. 幼儿园应成立政府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政府助学金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
3.春季、秋季学期各发放一次。为学生办理资助卡,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资助卡。
二、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保教费
资助范围及对象
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
资助标准
免除保教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
申请发放流程
1. 每年9月30日前,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递交《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
2. 幼儿园对申请幼儿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保教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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