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广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乘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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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乘车
为增强市民文明乘车意识,建立良好的乘车秩序,营造和谐的乘车氛围,弘扬社会文明风尚,请广大乘客自觉遵守《济南市文明乘车公约》:
一、自觉遵守《济南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及携带宠物等有碍乘客安全健康的物品乘车。
三、乘客携带重量超过10公斤,或体积超过0.05立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0.25平方米,或长度超过1.5米,均购行李票。
四、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儿童免费乘车。
五、伪造、涂改或冒用他人乘车凭证乘车的,一经查获,当班司机或公交稽查人员有权予以没收。
六、自觉维护乘车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七、主动投币、刷卡、出示有效乘车证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八、维护乘车安全,严禁携带“三品”及宠物乘车。
九、敬老爱幼,相互谦让,主动向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十、保持车厢整洁,爱护车辆设施,乘车中不喧哗、不吸烟、不饮食、不打闹。
十一、上车后坐(站)稳扶好,头、手勿伸出窗外;车辆未停稳或车门开关时,请勿上下车。
十二、鼓励见义勇为,勇于扶正压邪,弘扬社会正气。
十三、遇有紧急情况时听从驾驶员指挥,优先安排老幼妇孺从应急出口疏散,不推搡,不踩踏,保障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
十四、维护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市民。
乘坐公交车严禁携带目录及乘车安全
一、易燃易爆物品类
氢气、甲烷、乙烷、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香蕉水、硝基漆稀释剂)、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片、油纸及其制品等易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二、爆炸品类
炸药、雷管、导火索、烟花制品(包括礼花、鞭炮、摔炮、拉炮)、点火绳、发令纸以及“钢丝棉烟花”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
三、毒害品类
氰化物、汞(水银)、硒粉、苯酚、生漆、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剧毒农药。
四、腐蚀性物品类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品。
五、放射性物品类
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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