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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人员救助办事指南
11370181004205425N/2025-6512830
区民政局
2025-02-08

【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人员救助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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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理条件

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二)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492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356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分为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员三种档次,分别为255元/人/月、424元/人/月、847元/人/月。

●申请材料

1. 所有统一的特困行政文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含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人)户口本复印件;

3.残疾证、住院病历等其他资料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特困应当由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由村(居)委会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并签署《特困人员申请及授权书》(附件1)和《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附件2),授权低收入经办机构查询核对。

(二)受理。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困难家庭,街道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家庭,街道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申请人对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街道提供相关补正材料。

(三)审核。街道在出具受理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支出等状况的调查核实,并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4)。

(四)审批。街道在入户调查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拟批准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公开栏中公示《审批公示单》(附件8),公布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家庭人口数、拟保障金额、监督举报电话、街道公章、公示时间等,公布时间为 7 天。公布期满无异议的,街道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准决定,确定保障金额和供养方式,填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表》(附件3)、《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附件5)与照料护理协议,并从批准之日当月起发放特困补助金和护理费;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由街道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对拟批准的申请人重新公布。对不予批准的,街道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 3 个工作日内,通过村居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五)备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每月10号前街道报送纸质版至区民政,申请特困家庭成员与特困经办人员、村(居)两委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在申请时如实申明,还需填写《特困备案表》(附件10)。区民政对有疑问、投诉举报或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进行全部入户,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六)资金发放。城乡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是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每月10号前 由街道在系统中提报《清册》、区民政审核、区财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财政将相关资料送代发银行点。城乡集中供养特困生活费、城乡特困护理费是拨付到街道,由街道按规定发放至服务机构和照料人账户。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街道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埠村街道镇中路162号创业服务中心0531-83711004
宁家埠街道宁枣路361号0531-83420623
圣井街道圣井街道新建路7号0531-83689188
双山街道双山街道开先大道789号0531-83321526
官庄街道济王路6151号0531-83802917
刁镇街道瑞祥路777号0531-83511001
明水街道铁道北路66号0531-83212640
高官寨街道东湖大街9号0531-83581010
黄河街道济东大街11号0531-83561001
白云湖街道宁石路2号0531-83451001
垛庄镇垛庄镇北垛庄村0531-83786878
曹范街道政府大街9号0531-58717561
绣惠街道女郎山路58号0531-83471501
龙山街道龙泉路17201号0531-83621001
普集街道普集街道普中村0531-83861497
枣园街道龙泉路8661号0531-83654553
文祖街道文祖大街与文府路交差口东220米0531-83744008
相公庄街道相郝路中心幼儿园南侧0531-83832098

附件2: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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