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市章丘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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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局、省局、市局有关要求,结合近几年我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具体实际,确定全区2024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如下:
一、工作安排
根据辖区常驻人口数,原则上按照4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低于1/3安排2024年度本级抽检监测任务、经费,年度计划应满足本级日常监管和执法需要。
二、工作原则
(一)聚焦问题。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聚焦问题发现率高于3%的高风险品种;聚焦“三小”等薄弱环节;聚焦农村食品、校园食品等放心工程攻坚任务;聚焦综合体、餐饮外卖、中央厨房、配餐单位、生产企业(小作坊)等重点环节,加大抽检力度。
(二)均衡抽检。在完成国家、省、市抽检计划的基础上,区县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将各级食品抽检监测计划有机结合,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销售的季节特点,合理安排抽检监测任务,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尽量减少和避免重复抽检。
(三)控量提质。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探索实施“日常监管+现场抽检”模式。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取证。加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承检机构管理、抽检信息公示、数据分析应用等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品种项目设置、抽检过程控制、检验结果判定等工作质量。
(四)加强溯源。加强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填报,内容包括抽检样品的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或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主要从样品标签,被抽样单位提供样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二维码、承诺达标合格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货票据等凭证获取。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现场提供或确认的信息填写抽样单,有关溯源信息凭证拍照并上传国抽系统。溯源信息不全的,被抽样单位至少要提供供应商姓名和联系电话。对需要开展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跟踪抽检的,抽样单备注栏填写“此样品为跟踪抽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区局要合理安排食品抽检任务,压实抽样检验、信息公布、跟踪抽检和核查处置责任。各监管所要及时将各级食品抽检发现的相关风险隐患,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
(二)规范“你点我检”。规范“你点我检”全链条工作流程,区局、市场监管所联动持续推进“你点我检”活动,打造“监管为民”服务品牌。
(三)强化核查处置。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继续实行核查处置工作进度70日预警和通报制度,确保90日完成核查处置。
(四)严格机构管理。采取数据抽查、飞行检查、现场检查、盲样考核、留样复测等形式,加强对本级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对抽检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承检机构采取通报等措施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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