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审管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李晓燕,负责解读《完善审管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
一、您介绍下《审管联动》出台过程?
自2018年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以来,为更好理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关系,2020年8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起草、以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审管互动暂行规定的通知》(章政办字〔2020〕13号),从机制建设上对审管互动事宜进行了规定,该文件于今年8月份到期。同时,随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纵深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中提出“在部分地区探索开展审管联动试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因此,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管、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工作需进一步明确规范,协调联动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以确保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有关工作顺利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政府关于审管联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在认真总结我区审管联动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吸收17个部门(单位)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区司法局进行了法制审核,并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请您介绍下《审管联动》包含几大部分?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明确了审管联动要求、部门职责及分工、审管衔接机制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厘清审管职责边界。
第三部分,健全审管联动机制。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是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二是建立完善联合审批机制。三是建立完善联合踏勘机制。四是完善告知承诺办理协同机制。五是建立完善监管联动机制。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三、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具体联系人:王勇
联系方式:0531-83230787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