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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结果的决定
1137018100420588XX-A/2023-6408110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章政发〔2023〕7号
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3-05-11
2023-05-11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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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

评估结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济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区对全区截止2023年10月31日前有效期届满的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工作。

经评估确定,《济南市章丘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有效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到期后重新制定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到期后重新制定印发。现将评估结果及全区其他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结果

      2.全区其他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附件 1:


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结果(2件)

编号

文件名称

文号及三统一登记号

有效期

 

1

济南市章丘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

ZQDR-2020-0030002

章发改字〔2020〕52号

有效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到期后重新制定印发

 

2

济南市丘区农业农村局 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局关于印《济市章丘区农村基地审管理实施细则(行)》的通知

ZQDR-2022-0150001

章农字〔2022〕19号

有效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到期后重新制定印发


附件 2:


全区其他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编号

文件名称

文号及三统一登记号

有效期

1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永久补偿的意见

章政发〔2007〕15号

ZQDR-2017-0010006

有效期截至

2027930

2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济青高速铁路线路安

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章政发〔2016〕27号

ZQDR-2016-0010003

有效期截至

2026年 930

3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优秀高级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章政办发〔2017〕99号ZQDR-2017-0020012

有效期截至

2026年 930

4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章丘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公告

章政发〔2018〕15号

ZQDR-2018-0010003

有效期截至

2025年9月30日

5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

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

章政发〔2019〕2

ZQDR-2019-0010001

有效期截至

2025年 930

6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邯济铁路至胶济铁路联络线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章政字〔2019〕65号

ZQDR-2019-0010002

有效期截至

2024930

7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活禽交易管理的公告

章政发〔2021〕1

ZQDR-2021-0010001

有效期截至

2024年 930

8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审计办法》的通知

章政发〔2022〕25号

ZQDR-2022-0010001

有效期截至

2027年 930

9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章政办字〔2021〕17号

ZQDR-2021-002001

有效期截至

2026829


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结果的决定.docx

关于公布2023年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结果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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