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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137018100420588XX-A/2023-6433828
标准
章政发〔2023〕5号
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3-05-04
2023-05-04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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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3年 5月4日

 

 

 

关于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以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2〕24号)要求,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六个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目标,以推动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推动标准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模式创新,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济东强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区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标准创新力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标准质量效益进一步显现,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我区综合实力跃升,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东强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2025年,全区企业制修订国际标准达到3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达到300项,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3个以上;设立标委会(分标委会)秘书处1家,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2个,建设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2个,实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标委会)零的突破。2035年,全区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标准体系更加成熟,促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定型,标准化创新力全面跃升,标准化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的积极作用充分凸显。

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一)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融合发展机制。建立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建立科技项目、专利保护与标准制定联通机制,以科技项目和专利项目为导航,加强项目成果标准转化。发挥团体标准组织技术优势,探索创新成果转化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升级国家标准的融合发展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创新。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支持企业利用各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强化标准要素资源整合和关键核心标准制定,建立研发与标准同步转化机制。聚焦高新技术、“瞪羚”、专精特新等企业,鼓励企业争当标准“领跑者”,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完成山东昊月高吸收性树脂材料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建设,完成博科医疗器械、华凌高性能电缆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加大团体标准组织培育力度,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

(一)助推制造业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产业升级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支撑引领作用。聚焦“工业强区”“双碳”目标,深度融入山东省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围绕汽车、化工、机械、冶金、环保设备、建筑建材等传统产业,开展标准引领产业提级行动,培养一批运作规范、生产高效、产品优质、管理先进的高标准制造业试点单位,推动转型升级做强实体经济。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新材料、高端装备、空天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支持龙头企业承担全国、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推动我区优势技术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动数字经济标准化建设,依托龙山数字经济产业园、山大地纬产业园、齐鲁物联网产业园等数字经济核心园区,鼓励将数字经济相关前沿新技术、新产品等转化为具有引领性、竞争力的标准,构建数字经济标准体系,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建设章丘大葱、龙山小米、高官甜瓜等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一批高标准、高水平、高收益且联农带农能力强的都市农业示范带和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集群。加强农资等农业基础资料和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研制,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生态宜居乡村标准,推动乡村治理和农村民生领域标准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工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服务中心、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聚焦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在现代物流、软件信息、文化旅游、养老托育、餐饮、物业、家政等领域,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积极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建设实物消费、服务消费、县乡消费和新型消费标准支撑体系,实施商贸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引领商贸服务品质提升,为市民打造优质、便利的高品质生活,引领服务消费提质扩容,进一步促进扩大内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商务服务中心、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综合性城市发展标准体系,重点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强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和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围绕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推进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推动区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创建完成。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供给。按照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工作方针,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围绕托育服务、教育培训、社会保障、残疾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和标准化试点,为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和效率提供支撑。(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聚焦融入黄河战略,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流通、农业生产等重点领域,积极引导组织我区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节能标准制修订。积极推广绿色技术,扩大绿色投资,大力发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开展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绿色技术标准研究,积极参与省、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落实国家、省关于储电、换电站等基础通用技术标准。深化绿色生活理念,落实节能、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究,保护山体、湿地、绿地、林地、渗漏带等。(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绿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标准化发展创新力

(一)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建设各级各类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我区专家和机构担任标准化技术组织职务或承担秘书处工作。建立健全支持标准化的政策体系,集聚各类标准创新主体、资源、平台,持续增强高质量标准供给能力。(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依托济南市标准化公共服务云平台、泉质享一站式云服务平台,鼓励标准实施主体实现数据公开共享,为全区企事业单位制标、对标、查新等提供标准参照、对比、查询等服务。推进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面向企业、产业、区域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支持专业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优化提升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依托高等院校、企业及科研院所加强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企业标准化培训,提升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标准化技能、标准化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政府公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标准化知识。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宣传贯彻《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夯实标准化法治基础。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等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宣传标准化知识,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环境。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建立标准化工作考核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各部门要将本实施意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发挥全区资源、科研和产业基础等优势,积极承接省市标准化战略任务,创新地方实践,加强标准化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科技、人才、奖励等政策支持,优化标准化项目扶持政策。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委会秘书处职责的企业和建设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创新型企业等项目的单位给予资金扶持。(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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