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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印章的通知
1137018100420588XX-A/2021-3936551
综合政务
章政办发〔2021〕5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1-03-18
2021-03-18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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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因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公章损坏无法继续使用,根据工作需要,现重新刻制“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印模


                印模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印章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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