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济南市章丘区黄河防洪工程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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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南市章丘区黄河防洪工程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章政办字〔2022〕17号),成立济南市章丘区黄河防洪工程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现刻制“济南市章丘区黄河防洪工程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印模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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