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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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4年7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02号),2024年10月2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济政字〔2024〕57号),要求“各区县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力协调推进。”
二、决策依据
《济南市章丘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字〔2024〕102号)、《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济政字〔2024〕57号)等文件制定。此外,《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结合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并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统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和“四减四增”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农业与用地等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全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重点举措
《实施方案》分别从优化结构布局、污染源综合治理、健全管理体系三方面提出主要工作任务举措。
一是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方面,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出发点,明确了通过严格环境准入,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等方式,进一步实现产业结构绿色升级。能源结构方面,为进一步推动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转型,强调大力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的同时,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和落后煤电机组关停整合。运输结构方面,为推动清洁运输承载能力和衔接水平进一步提升,强调要完善铁路专用线建设等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大新能源汽车、公交车、出租车、中重型货车以及公共领域用车的更新改造力度。农业与用地结构方面,主要关注农业、矿山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推动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矿山治理、秸秆综合利用等,从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是污染源治理。工业源方面,立足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VOCs污染综合治理,明确燃气锅炉及生物质锅炉的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等方式,坚持多污染物治理协同推进。燃煤源方面,强调推动供热锅炉淘汰整合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散煤综合治理、实施清洁取暖、落实禁燃区管控等举措。移动源方面,以国二及以下老旧汽油车、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主要抓手,全力推进高排放车辆淘汰,强化油品全环节管控。扬尘源方面,通过施工工地、道路、堆场等领域扬尘管控,减少扬尘污染,实现扬尘源精细化管控目标。城乡面源方面,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从餐饮油烟、恶臭异味到烟花爆竹禁放等领域,推动面源污染管控向精发展。
三是健全管理体系。提出加强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应对体系,以规范、严格的管理机制,保障空气质量水平和大气管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强调加强污染源治理监管技术应用,为空气质量改善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同时重视加强金融政策保障和支持,管控和帮扶两手发力,引领中长期空气质量改善。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及特点
《实施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方案部署重点任务的基础上,传承延续了前两轮方案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又充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部分工作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强了《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的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采用“四大结构调整+五源共治”的“网格化”结构形式部署任务,进一步强化对“源”的防控,推进精准减排。二是针对山东省和济南市提出的量化指标及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既实现全面精准承接,又严格遵循政策边界,不扩大适用范围,确保政策执行力度不减、效果不降,有效维护政策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完善工作机制。通过逐项梳理、细致收集,建立了详尽的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对象清单,细化责任分工。提升任务执行的透明度与效率,确保了各项任务能够按照既定计划有力、有序、高效地推进。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污控办
具体联系人:臧云俊
咨询电话:0531-832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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