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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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4年12月3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自2025年起,对全市城镇公共供水范围内尚未实施改造并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和配套管网以及尚未实施“一户一表”计量改造工程的居民用户水表进行改造,于2027年12月底基本结束。要求“区县政府作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供水设施改造的组织申报、资金筹集、施工协调、宣传动员和维稳等工作。”
二、决策依据
《济南市章丘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依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和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出台《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鲁建城建字〔2022〕12号)及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济南市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济政办字 〔2024〕36号)等文件制定。此外,《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结合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我区居民住宅小区实现供水企业抄表到户、计量到户、服务到户,有效解决部分居民小区内的跑冒滴漏、水压不足、供水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实现从“源头”到“龙头”供水服务全覆盖,提升供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施程序、有关要求等三方面内容。
基本要求明确了实施范围、改造内容、移交权限和时限要求。暨自2025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区未实施二次供水设施及配套公共供水管网及‘一户一表’的居民住宅小区进行升级改造,并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用水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程序按照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交改造申请、辖区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水务部门列入供水设施年度改造计划的程序进行申报,由供水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向全体业主公示后组织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三步走的程序进行改造实施。
有关要求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宣传动员、跟踪调度四方面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采取“政府统筹、供水企业实施、各方支持配合”的模式,助推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及户表改造工程,为人民群众幸福“加码”,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及特点
《实施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方案部署的基础上,又充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部分工作内容进行了微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落实市级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通过明确实施范围与改造内容、规范组织申报和工程实施程序、建立资金分担机制等措施,为章丘区的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针对济南市提出的实施范围和改造内容,《实施方案》既实现全面精准承接,又严格遵循政策边界,不扩大实施范围,确保政策执行力度不减、效果不降。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城乡供水管理中心
具体联系人:赵波
咨询电话:0531-8321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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