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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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章丘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按照省市防指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实行“双指挥长”的要求,我区于2024年6月25日印发了《济南市章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完成了防汛抗旱体制调整工作,区防指实行“双指挥长”,区防指办公室由区城乡水务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共同组成,区城乡水务局承担区防指日常工作。新工作机制对区防指指挥机构人员组成、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规则等有关要求与现行《济南市章丘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修订并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有关规定不相一致,为保障我区防汛抗旱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行,需对现行预案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章丘区实际情况,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出台目的
本预案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做好全区水旱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因水旱灾害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县、街道(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职责,构建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防汛抗旱工作体系。按照省市防汛指挥体系调整要求,实行“双指挥长”制度,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二)落实预防准备措施。加强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队伍准备等,细化任务措施,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三)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气象、水文、工情等信息监测预报体系,及时收集、分析、上报相关信息。完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联动机制,强化“四预”措施落实,推动“防”的关口前移。
(四)细化应急响应流程。根据汛情变化、暴雨、大中型河道洪水流量、干旱严重程度等因素,确定防汛抗旱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较重(三级)、严重(二级)、特别严重(一级)4个响应级别。明确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行动和终止条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五)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落实通信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人员转移保障等措施,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六)做好后期处置工作。开展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加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七)强化预案管理。定期组织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防汛抗旱减灾意识和能力。
(八)明确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五、修订重点
新修订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根据防汛工作实际,既注重了与上级预案衔接,也补充完善和优化了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等内容,进一步体现了预案编制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际的原则。
(一)预案章节中新增指导思想、供电保障、医疗保障等内容。
(二)预案重新修订了区级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增加了“双指挥长”工作机制,指挥长分别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和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区长兼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章丘黄河河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
(三)区防指成员单位参照市防指调整情况,由29个成员单位调减为22个。
(四)预案进一步明确完善了区人武部、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运局、交警大队、气象局、黄河河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及各镇街的相关职责。
(五)预案对预警、响应启动条件及响应行动进一步细化实化;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中,分别新修订第二条关于黄河的情况,分别新增最后一条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补充完善了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后,各街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启动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后,并视情建议纳入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一组织指挥体系;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后,纳入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一组织指挥体系。
(六)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在启动应急响应后,台风、暴雨影响区域建议党委、政府采取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停产等措施。
(七)预案新修订了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的定义。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防汛抗旱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孙学贞
咨询电话:0531-83212009
济南市章丘区城乡水务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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