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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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兴,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修订的《济南市章丘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预案》相关内容,现邀请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曹长兴同志进行解读。
记者问:《预案》修订印发的背景和过程是怎样的?
曹长兴:今年8月,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认真研究国家、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详细梳理了2022年的《预案》有关内容。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机制制度、科学规范应急救助行为、努力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等方面,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在修订过程中,重点参考《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评审评估、意见反馈等多种方式途径,反复研究修改,形成《预案》评审稿。2024年9月中旬,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邀请区发改、应急、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业内人员,组织了《预案》评审会并结合评审意见再次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于9月下旬将《济南市章丘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发至18个街镇、34个部门(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采纳。
记者问:《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变化?
曹长兴: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防范、应对、救助等工作要求。二是调整了响应等级及启动条件。根据济南市章丘区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响应级别最高,并对响应等级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强了与《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有序衔接。三是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和措施。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各类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准灾情。卫生部门负责人员心理抚慰、卫生防疫等工作。区消防救援局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受灾人员应急救援等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对进出灾区的道路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等工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组织做好道路交通运输保障,确保转移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等优先通行。细化完善了各街镇、各部门等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应对措施和工作职责,推动各项救灾救助工作高效落实。
记者问:《预案》的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曹长兴: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干旱、台风、冰雹、大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以及溺水、一氧化碳中毒、火灾、天然气、暖气爆炸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记者问:《预案》中的救助资金如何保障?
曹长兴:应对自然灾害所需资金,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属地为主的原则,多渠道筹集,保障应急救助工作需要。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不足时,各级应通过动用支出预备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和补助标准,全额保障受灾人员生活救助需要。区委、区政府也将充分发挥巨灾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辅助救助作用,鼓励、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建立自然灾害理赔绿色通道,全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理赔时效。
解读机构:济南市章丘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韩积强
联系方式:0531-83278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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