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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37018100420588XX-A/2024-6538668
区政府办公室
2024-01-25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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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可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查看和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287号龙泉大厦6楼;邮编:250200;电话:0531-83213030;电子邮箱:zqqxxzx@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及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提升工作效能,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照《济南市政务公开常态化任务清单》、《2023年济南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年度发布各类文件34条,政务动态1299条,会议信息35条,配发图文、音视频、动漫、领导干部等多形式、多角度政策解读61条,回应关切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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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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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转办、协查、归档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知情权。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5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整理归档。协查完成上级信息公开交办件2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3个,行政诉讼3个,行政复议败诉0个,行政诉讼败诉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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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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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监管平台“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性、准确性;加强政策解读,开展多形式、多角度政策解读,确保信息公开质量;梳理政策文件,对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细化标签分类,推进政策集中发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对站内检索、互动交流、长者专区、政务服务、适老化等功能进行全面优化,实现内容精准检索,为特殊群体和老年群体提供个性化便捷服务。对政府常务会议、“双随机、一公开”、机构职能、重大建设项目、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专题栏目进行优化升级,信息公开更加直观形象;政府公报每季度刊发1期,年度发布4期,纸质公报在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便民查阅点、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赠阅。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等场所均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增加群众查询便捷度,“章丘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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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长者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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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

(五)监督保障情况。充分发挥区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及时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对各部门、各镇街、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完成情况进行日常调度。多种形式做好人员培训,年度开展集中培训、以干代训、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等7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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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5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3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1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1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47

5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2

3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存在公开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等问题。

依申请公开申请内容范围扩大、涉及答复项目增多,多为土地、房屋征收、项目审批、历史遗留问题。因信息涉及年代久远,增加了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的难度。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确保公开目录、公开要素及公开范围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实现依申请公开流程清晰、责任到人、答复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相关规定,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依照《济南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定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突出重点任务,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能。同时,注重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对各项指标进行精准解读,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打造政务公开新阵地。清理整合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依托融媒体中心“爱章丘”移动客户端,开通“政务号”打造全媒体公开矩阵,全面打造权威、贴心的政府信息本土化传播发布平台,为开拓政务公开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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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媒体公开矩阵)

(五)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第六项“其他处理”的“其他”3件为申请人咨询问题类情况。

(六)无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济南市章丘区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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