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关于“全面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情况”的议题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营转办的统筹推进下,全区各部门协同作战、合力攻坚,不断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向纵深,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作用,山东省将“加强营商环境创新”列入全省“十大创新”行动,济南市也将“发展环境优化改革创新行动”列入“12项改革创新行动”;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全区重点从“5+4”九个方面系统施策,全面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营商环境改革攻坚行动”是其中之一。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济南市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济厅字〔2022〕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7号)、《济南市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方案》《关于纵深推进“在泉城·全办成”改革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函〔2022〕15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审管互动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函〔2022〕1号)、《推进惠企政策精准高效兑现工作方案》(济办发电〔2022〕35号)等。
三、出台目的
针对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持续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在全市、全省争先进位,制定《济南市章丘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2022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4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主题,以制度创新和数字赋能为主线,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改革攻坚行动,打造全省最优营商地,为奋力开创济东强区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是围绕破解营商环境“五不”问题,从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入手,积极构建营商环境共同体。这一部分主要是立足整体推进、协同治理,着力破解“数据不共享”“系统不衔接”“部门不协同”“制度不完善”“交互不畅通”问题(交互”即政府跟市场主体的沟通互动),系统性解决营商环境制约因素。
第三部分是强化对标对表,从三个维度入手,一体化推进七个环境建设。三个维度是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增强投资创业吸引力、提升高质量发展成效,七个环境建设是指市场、投资、要素、监管、政务、法治、人文环境建设。具体包括:
第四部分是组织保障。抓紧抓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协同机制、加强督导考核、注重宣传引导4个方面,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体系,有效助力全区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