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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关于村民委员会工作事务目录清单、村(社区)悬挂标牌目录清单等六张清单制定情况”的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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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3-11-01

议题解读:“关于村民委员会工作事务目录清单、村(社区)悬挂标牌目录清单等六张清单制定情况”的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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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级有关要求

2022年8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分级制定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健全准入制和动态调整制度;《山东省民政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通知》(鲁民〔2023〕14号)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完善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准入制和动态调整制度。”

二、文件起草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区民政局根据区委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基本社会服务专项工作组的任务清单,结合我区城乡社区治理实情况,起草了《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工作事务目录清单、村(社区)悬挂标牌目录清单等六张清单》的通知》,广泛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已通过济南市民政局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在做好“六张清单”工作的同时,建立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实施,严格标准要求,抓好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六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巩固工作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真正做到减轻村(社区)负担,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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