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济南市章丘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函

征集部门:济南市章丘区农业农村局开始时间:2023-07-04 结束时间: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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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农民用地建房、户有所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和省市农村宅基地管理部门相关文件, 2022年3月17日,我局与区自然资源局联合行文印发了《济南市章丘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鉴于目前试行有效期即将期满,根据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公布修订后的《济南市章丘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及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征求到的意见,作为进一步修改的依据。

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8月5日17:00时前发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部邮箱(jnzqnyjjgz@jn.shandong.cn)。

1、联系电话:0531-58680786

2、邮箱:jnzqnyjjgz@jn.shandong.cn

3、登陆章丘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4、来信请邮寄至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绣水大街4100号。

特此致函。

附:《济南市章丘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下载:宅基地审批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