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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双山街道设立明澜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调整明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1137018100420588XX-A/2025-6643279
行政区划与地名
章政字〔2025〕11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5-03-20
2025-03-20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双山街道设立明澜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调整明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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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双山街道设立明澜社区居民委员会及

调整明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章政字〔2025〕11号


双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明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及设立明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双办〔20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1.同意设立明澜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石河街,西至绣阳东街,南至唐王山东路,北至涧泰路,办公地点在明澜书香南区2号商业楼一层和三层。

2.明澜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明水街道办事处代管。

3.同意调整明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石河街,沿涧泰路接鲁能实验小学东校区西墙,西至明城花苑二、三区西墙,南至涧泰路,北至胶济铁路,办公地点仍在明城花苑三区社区办公用房。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及范围调整的各项事宜。

特此批复。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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