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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8100420588XX-A/2026-6738727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章政办发〔2026〕2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6-05-19
2026-05-19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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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章政办发〔2026〕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联系电话:区城乡水务局,0531-83214151)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水土保持治理能力与生态环境质量,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要求,结合章丘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章丘区“山地、丘陵、平原”多元地貌特征,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核心,健全水土保持管理机制,强化综合防治措施,深化创新实践应用,全力打造北方山丘区水土保持与高质量发展协同示范标杆。严格对照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指标,深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同步彰显泉韵水乡生态特色,保障高标准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验收。

(二)基本原则

1.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区级统筹、水利主抓、部门联动、街镇落实、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形成创建合力。

2.生态优先、强化保护。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规划、综合施策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严格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山体保护等管控要求,严守空间保护底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现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协同增效。

3.对标达标、提质增效。严格对照国家示范县标准,细化指标、压实责任、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亮点突出。

4.示范引领、长效管护。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三)创建目标

到2027年底,全面达到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指标要求,并通过水利部评估认定;形成组织健全、治理系统、监管智慧、创新突出、效益显著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打造“泉韵水乡、生态章丘”示范品牌。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5月)

成立创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启动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6年6月-2027年10月)

1.按照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形成水土保持部门协同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2.对照本方案主要任务,逐项推进组织管理、综合防治、工作创新、工作成效等指标落实;

3.定期开展工作调度(每月1次)与督导检查(每季度1次),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

4.同步完善档案资料,按照“分类归档、规范有序”原则,整理各类佐证材料,形成完整档案体系。

(三)中期评估阶段(2027年4月-2027年6月)

1.2027年4月,对照创建指标全面开展自查,整理中期评估支撑材料。

2.2027年5月,配合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中期评估,提供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支撑材料。

3.2027年6月底前,根据省水利厅下发的评估通报,针对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改。

(四)申报迎检阶段(2027年7月-2027年12月)

1.全面梳理创建成果,提交创建评估报告;

2.组织开展模拟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

3.做好水利部验收现场讲解、资料准备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组织管理,夯实创建基础

1.强化高位推动。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统筹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区城乡水务局牵头推进,定期研究解决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

2.完善规划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区“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区城乡水务局与城市管理局的协同机制,以及与区税务局共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协同征管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3.深化宣传培训。以每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纪念日、3月22日世界水日为契机,通过媒体、短视频、宣传栏、进校园、进企业等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创建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打造示范宣传阵地。

(二)深化综合防治,构建治理体系

1.全域水土流失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重点实施石坎梯田维修、林草植被恢复、水系整治等工程,打造“河清、岸绿、景美、宜居”的生态清洁小流域。

2.林草植被保护与修复。按时完成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综合治理任务时序进度;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工程;严控25°以上陡坡开垦,筑牢生态屏障。

3.重点区域专项治理。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库区、城镇周边、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实施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历史遗留破损山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三)推动工作创新,拓展融合实效

1.水土保持+生态旅游。依托生态清洁小流域、泉水景观等资源,发展生态康养、乡村旅游,培育“小流域+旅游”新业态,实现生态保护与旅游增收双赢。

2.水土保持+特色产业。推广经济林种植、林下经济、生态养殖等模式,在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发展花椒、核桃、中药材、生态果蔬等特色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

3.机制与技术创新。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资金投入循环机制,创新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模式,深化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联合水文部门整合监测数据,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水平。

(四)聚焦工作成效,彰显示范价值

1.抓实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统筹治山治水、保土增绿、兴业富民协同推进,系统实施小流域整治、山体生态修复、水系生态改造工程,持续削减水土流失强度,稳步提升水土保持率,夯实生态治理实效根基。

2.深挖本土特色示范内涵。立足章丘泉水文脉与山水禀赋,擦亮“泉韵水乡、生态章丘”品牌,提炼适配区域实际的治理模式、监管机制与产业融合路径,凸显地域水土保持工作辨识度。

3.强化经验推广标杆引领。全面梳理创建成果、典型案例与创新举措,完善资料归集与成果展示,扩大示范辐射效应,打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章丘水土保持样板”典范。

(五)补齐短板弱项,全面对标达标

1.开展自查自评。对照国家创建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梳理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2.集中攻坚整改。聚焦短板弱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改,重点提升监测能力、完善档案资料、强化宣传成效、补齐治理短板,确保所有指标全面达标。

3.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验收要求,系统收集整理创建工作文件、规划报告、治理成效、监测数据、宣传资料、影像素材等,分类归档、规范成册,形成完整的创建档案体系,确保验收资料详实、规范、可追溯。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创建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区城乡水务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街道(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资金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整合、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整合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涉农资金,集中用于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能力建设、宣传培训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保障创建资金需求。

(三)技术保障

依托省水科院技术服务团队,组建由省水科院专家、高校学者、区级技术骨干组成的技术指导团队,提供方案论证、技术咨询、成效评价等全流程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推广应用水土保持新技术、新工艺提升治理技术水平。

(四)考核保障

将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行“月调度、季考核、年总评”。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整改不力、影响创建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依法、依规、依纪问责。

(五)宣传保障

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矩阵,线上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送政策、成效、案例,制作动漫、短视频等科普宣传产品;线下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实施日”开展主题宣传,深入推进“五进”宣传,增强企业、群众水保意识与参与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水保、人人参与治理”的浓厚氛围。

 

附件:1.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指标任务清单

 

附件1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黄凯东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赵淑新  副区长

成  员:柴大奎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窦广平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殿学  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刘  勇  区财政局局长

王德元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城市规划建设

服务中心主任

刘万银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德顺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萍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局长

宋亦舟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平科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

史  明  区税务局局长

付金华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延峰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鞠保义  区城乡水务局二级调研员

宋科东  章丘水文中心主任

创建工作专班日常协调工作由区城乡水务局承担。今后,专班成员如发生职务调整或变动,由接任其职务者自然替补。该项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附件2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指标任务清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重点任务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组织管理(25分)

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有1项得2分

将水土保持工作、示范县创建等工作纳入章丘区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同步梳理配套支撑材料,夯实生态保护与区域长远发展规划根基

2026年12月底前

区发展和改革局

将水土保持工作、示范县创建纳入2026至2027年政府工作报告,统筹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区创建,压实管护责任,稳步提升区域生态治理水平

2027年3月底前

区政府办公室

将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纳入章丘区“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统筹部署,同步整理完善配套佐证材料,夯实生态水利建设发展基础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形成水土保持部门协同机制得4分;其它不得分

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实施举措与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2026年5月底前

区政府办公室、区城乡水务局

通过召开办公会、专题研讨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深化跨部门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联动推进各项任务落地

常态化推进

区政府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依托部门协同机制,抓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从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控

常态化推进

区城乡水务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

组织管理(25分)

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护、有关规划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等制度,有1项得2分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规范开展陡坡地禁垦区域审核、日常监管及执法查处各项工作

常态化推进

区城乡水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街道(镇)

强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控与日常运维,健全工程建设、管护全流程制度体系,保障设施长效发挥生态效能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各街道(镇)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抓实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与长效运维管护;各类相关规划编制依法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常态化推进

区直有关部门

规范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坡改梯和淤地坝建设,侵蚀沟治理,城市水土保持等,有1项得1分

标准化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建设,扎实做好项目资料归集整理工作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标准化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建设,齐备汇总项目各项档案材料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规范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面归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规范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等,并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027年3月底前

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规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整理归档项目各类资料

2027年3月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规范开展城市公园、口袋公园等城市水土保持项目建设,全面归集整理项目相关档案资料

2027年3月底前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组织管理(25分)

加强水土保持信息能力建设与应用,及时准确将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得4分,其他不得分

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应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资料

常态化推进

区城乡水务局

创建周期内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每开展1年得1分

创建周期内,每年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宣传等契机,多样化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水土保持主题宣教活动

2027年3月底前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融媒体中心

综合防治(25分)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且形成有效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得2分;其它不得分

统筹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格局,统筹山林、河湖、耕地、荒滩等全域生态要素管护,扎实开展源头防控、生态治理、巡查督查各项工作,建成覆盖预防管控、工程治理、动态监管全链条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2027年3月底前

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本级水土保持规划的综合治理任务序时进度得5分;完成90%以上得3分;完成80%以上得1分;其它不得分

以《章丘区水土保持规划》为依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有效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2027年3月底前

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综合防治(25分)

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科学实施差别化保护措施;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加强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按要求完成部省两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发现问题查处,实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监管;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依法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落实落地,有1项得2分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结合区域生态实际划定管控范围,科学施策推行差异化保护治理举措

常态化推进

区城乡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镇)

依法规范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紧盯项目各个阶段,做实做细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

常态化推进

区城乡水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

按时保质完成国家、省级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交办问题核查处置工作,逐项推进整改核验,健全问题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各街道(镇)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标准,常态化开展农林开发、土地整治等各类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督管控

常态化推进

区自然资源局、城乡水务局,各街道(镇)

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凝聚联合监管与联合执法合力,依法从严查办各类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创建周期内稳步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加强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联动,保障各项协同机制落地见效

2027年3月底前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

综合防治(25分)

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应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实施精准防治,开展水土保持成效监测评价,有1项得2分

创建周期内做好日常运维管护工作,保障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稳定常态化运行,确保监测设备运转正常、数据采集不间断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创建周期内充分运用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成果,精准研判区域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开展精细化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创建周期内针对已完工及在建小流域治理工程,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实地监测与成效评估,客观核验项目生态治理实效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工作创新(20分)

推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投入循环机制、人为水土流失新型监管机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管模式、新增耕地指标交易等工作并取得成效,有1项得2分

创建周期内深挖生态资源潜力,推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落地

2026年12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相关街镇

创建周期内逐步搭建并健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构建可持续的投入与收益循环运行机制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区财政局

创建周期内健全优化人为水土流失新型监管体系,分级分类强化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县乡道路施工期间水土流失防控监管工作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务探索,同步收集整理并归档留存相关佐证材料

2027年3月底前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城乡水务局

总结提炼并完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管护一体化模式,规范整理提交相关配套档案资料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依规有序推进新增耕地指标流转交易各项工作,全面归集上报相关审批、交易台账资料

2027年3月底前

区自然资源局

创建周期内利用绿色金融和社会资本治理水土流失的资金,6分

创建周期内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投入、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利用资金总额达到4000万元以上

2027年7月底前

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镇)

工作创新(20分)

水土保持工作中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有1项得1分

在水土保持源头预防、工程治理、监督执法、动态监测、科普宣教全领域,主动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与新材料,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工作科学化水平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各街道(镇)

工作成效(30分)

完成水土保持率目标值序时进度,中度以上等级土壤侵蚀强度面积持续减少,生态系统水土保持

在水土保持源头预防、工程治理、监督执法、动态监测、科普宣教全领域,主动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方


法、新工艺与新材料,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工作科学化水平

 

2027年3月底前

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镇)

创建周期内紧盯省级下达考核指标,统筹推进各项治理任务,确保按期足额完成水土保持率年度序时进度目标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创建周期内持续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稳步削减区域内中度及以上强度土壤侵蚀占地面积,生态受损状况持续改善

2027年6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功能明显提升,有1项得4分

创建周期内区域生态结构不断优化,生态系统固土保水、涵养水源等水土保持核心功能显著提升

2027年6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街道(镇)

水土保持特色产业有效形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有效培育,农村居民收入明显提高,有1项得4分

创建周期内依托水土保持治理成果因地制宜盘活资源,稳步培育成型具有本地辨识度的水土保持特色产业

2027年3月底前

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镇)

创建周期内深挖区域生态资源优势,系统化培育多元化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丰富生态价值转化载体

2027年3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创建周期内借力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红利,拓宽群众增收致富路径,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2027年3月底前

各街道(镇)

水土保持工作得到省部级以上宣传,水土流失防治模式在同类地区推广应用,有1项得3分

水土保持工作成效获省部级及以上平台宣传报道,总结凝练的水土流失防治典型模式,具备参考价值并在同类区域推广借鉴

2027年10月底前

区城乡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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