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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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章政办发〔2026〕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联系电话:区城乡水务局,0531-83214151)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水土保持治理能力与生态环境质量,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要求,结合章丘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章丘区“山地、丘陵、平原”多元地貌特征,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核心,健全水土保持管理机制,强化综合防治措施,深化创新实践应用,全力打造北方山丘区水土保持与高质量发展协同示范标杆。严格对照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指标,深化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同步彰显泉韵水乡生态特色,保障高标准通过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验收。
(二)基本原则
1.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区级统筹、水利主抓、部门联动、街镇落实、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形成创建合力。
2.生态优先、强化保护。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规划、综合施策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严格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山体保护等管控要求,严守空间保护底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现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协同增效。
3.对标达标、提质增效。严格对照国家示范县标准,细化指标、压实责任、闭环管理,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亮点突出。
4.示范引领、长效管护。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三)创建目标
到2027年底,全面达到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指标要求,并通过水利部评估认定;形成组织健全、治理系统、监管智慧、创新突出、效益显著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打造“泉韵水乡、生态章丘”示范品牌。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5月)
成立创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印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创建工作任务清单,启动创建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6年6月-2027年10月)
1.按照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形成水土保持部门协同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2.对照本方案主要任务,逐项推进组织管理、综合防治、工作创新、工作成效等指标落实;
3.定期开展工作调度(每月1次)与督导检查(每季度1次),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
4.同步完善档案资料,按照“分类归档、规范有序”原则,整理各类佐证材料,形成完整档案体系。
(三)中期评估阶段(2027年4月-2027年6月)
1.2027年4月,对照创建指标全面开展自查,整理中期评估支撑材料。
2.2027年5月,配合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中期评估,提供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支撑材料。
3.2027年6月底前,根据省水利厅下发的评估通报,针对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改。
(四)申报迎检阶段(2027年7月-2027年12月)
1.全面梳理创建成果,提交创建评估报告;
2.组织开展模拟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
3.做好水利部验收现场讲解、资料准备等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组织管理,夯实创建基础
1.强化高位推动。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统筹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区城乡水务局牵头推进,定期研究解决创建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做好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
2.完善规划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区“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区城乡水务局与城市管理局的协同机制,以及与区税务局共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协同征管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3.深化宣传培训。以每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纪念日、3月22日世界水日为契机,通过媒体、短视频、宣传栏、进校园、进企业等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创建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打造示范宣传阵地。
(二)深化综合防治,构建治理体系
1.全域水土流失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重点实施石坎梯田维修、林草植被恢复、水系整治等工程,打造“河清、岸绿、景美、宜居”的生态清洁小流域。
2.林草植被保护与修复。按时完成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综合治理任务时序进度;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荒山造林、封山育林工程;严控25°以上陡坡开垦,筑牢生态屏障。
3.重点区域专项治理。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库区、城镇周边、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实施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历史遗留破损山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三)推动工作创新,拓展融合实效
1.水土保持+生态旅游。依托生态清洁小流域、泉水景观等资源,发展生态康养、乡村旅游,培育“小流域+旅游”新业态,实现生态保护与旅游增收双赢。
2.水土保持+特色产业。推广经济林种植、林下经济、生态养殖等模式,在治理水土流失的同时,发展花椒、核桃、中药材、生态果蔬等特色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助力乡村振兴。
3.机制与技术创新。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资金投入循环机制,创新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模式,深化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联合水文部门整合监测数据,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水平。
(四)聚焦工作成效,彰显示范价值
1.抓实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统筹治山治水、保土增绿、兴业富民协同推进,系统实施小流域整治、山体生态修复、水系生态改造工程,持续削减水土流失强度,稳步提升水土保持率,夯实生态治理实效根基。
2.深挖本土特色示范内涵。立足章丘泉水文脉与山水禀赋,擦亮“泉韵水乡、生态章丘”品牌,提炼适配区域实际的治理模式、监管机制与产业融合路径,凸显地域水土保持工作辨识度。
3.强化经验推广标杆引领。全面梳理创建成果、典型案例与创新举措,完善资料归集与成果展示,扩大示范辐射效应,打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章丘水土保持样板”典范。
(五)补齐短板弱项,全面对标达标
1.开展自查自评。对照国家创建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梳理短板弱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2.集中攻坚整改。聚焦短板弱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改,重点提升监测能力、完善档案资料、强化宣传成效、补齐治理短板,确保所有指标全面达标。
3.规范档案管理。按照国家验收要求,系统收集整理创建工作文件、规划报告、治理成效、监测数据、宣传资料、影像素材等,分类归档、规范成册,形成完整的创建档案体系,确保验收资料详实、规范、可追溯。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创建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区城乡水务局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街道(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资金保障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整合、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整合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涉农资金,集中用于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能力建设、宣传培训等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保障创建资金需求。
(三)技术保障
依托省水科院技术服务团队,组建由省水科院专家、高校学者、区级技术骨干组成的技术指导团队,提供方案论证、技术咨询、成效评价等全流程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推广应用水土保持新技术、新工艺提升治理技术水平。
(四)考核保障
将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行“月调度、季考核、年总评”。对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整改不力、影响创建进度的单位进行通报,依法、依规、依纪问责。
(五)宣传保障
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矩阵,线上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送政策、成效、案例,制作动漫、短视频等科普宣传产品;线下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实施日”开展主题宣传,深入推进“五进”宣传,增强企业、群众水保意识与参与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水保、人人参与治理”的浓厚氛围。
附件:1.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指标任务清单
附件1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黄凯东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赵淑新 副区长
成 员:柴大奎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窦广平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殿学 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刘 勇 区财政局局长
王德元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城市规划建设
服务中心主任
刘万银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德顺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萍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局长
宋亦舟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平科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
史 明 区税务局局长
付金华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延峰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鞠保义 区城乡水务局二级调研员
宋科东 章丘水文中心主任
创建工作专班日常协调工作由区城乡水务局承担。今后,专班成员如发生职务调整或变动,由接任其职务者自然替补。该项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附件2
济南市章丘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指标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