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济南市章丘区印发《济南市章丘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 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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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台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了解到,章丘区印发《济南市章丘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出台《济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后,在新形势下,章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立足章丘区实际,聚焦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难点工作,研究出台了切合章丘实际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别从优化结构布局、污染源综合治理、健全管理体系三方面提出主要工作任务举措,明确了充分贴合章丘实际的专项行动、具体措施,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近年来,章丘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宗旨,党政齐抓共管,镇街联动配合,部门合力攻坚,坚持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的道路,探索出一套大气污染防治章丘方案,形成包括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导则、网格化监管体系等众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章丘经验,同时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调整“四个结构”,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前所未有。
2024年,全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6,同比改善3.3%,在全省158区县中排第98名;现状得分在全市13区县排第4名,改善得分第11名,综合得分第9名。其中PM10年均值为68μg/m3,PM2.5年均值为35μg/m3,两项指标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比例为67.7%,同比增加7.9个百分点,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优良天数比例三项约束性指标,全部完成了济南市下达的任务目标。
章丘区将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为抓手,深入实施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稳步优化四个结构,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扎实开展重点行业争A创B保C消D行动;调动精兵强将扎实开展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排查整治行动;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工作为牛鼻子,全力推进高排放车辆淘汰,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进度;以实际行动推动章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济南建设贡献章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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