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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8100420588XX-A/2023-6543449
教育
章政办字〔2023〕9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3-10-07
2023-10-07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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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章丘区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章政办字〔2023〕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章丘区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联系电话: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0531-83233550)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章丘区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造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强优秀教师队伍,关爱特殊儿童群体,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全市振兴乡村教育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到2027年,全区将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改善乡村学校 (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城区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力争达到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乡村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开展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建设活动,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区教体局 (区委教育工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发改局、区文旅局配合〕

(二)实施垛庄镇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实落细。优化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结合义务教育学区制度,选优配强学区校长,科学调节师资配备,鼓励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区教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配合)

(三)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改善寄宿学校寄宿条件。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加大薄弱园改造提升力度,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提高办园水平。2027年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公共交通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区教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乡交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

(四)选优培强乡村校长。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区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 (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实施乡村校长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 (区教体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配合)

(五)提高乡村教师配置效益。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对偏远山区、滩区等生源少、教学点较多地区的中小学,可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教职工编制。在教师招聘中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主要是音体美等专业教师)。全面实行乡村学校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落实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为乡村学校培育优质师资。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现已全部报名学习。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每年遴选不少于5名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 (区教体局牵头,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

(六)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落实偏远山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发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区教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配合)

(七)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集团化、联盟化方式,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片区教研”制度,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做实做强片区教研,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推广镇间联片教研模式,全面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全面落实市级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区级教研员帮扶农村学校制度。依托驻章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区教体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

(八)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实施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省级学科基地,促进特色多样办学。支持章丘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区教体局负责)

(九)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到2027年,争取每年遴选推广3节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发挥“流动少年宫”作用,区级青少年宫为乡村学校提供点对点服务,推动青少年宫优秀师资和艺体、科技课程走进乡村学校,支持乡村学校特色课程和社团建设。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在区级教学改革项目中单列计划,支持乡村教育改革创新。 (区教体局牵头,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旅局配合)

(十)深化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 “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区教体局负责)

(十一)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依托镇小学、初中实现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制定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实施 “希望小屋”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希望学堂”等公益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区教体局牵头,区团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健局配合)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作为争创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重点任务,区级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重点项目清单,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区教体局牵头组织、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有力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将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 (区教体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配合) 

(二)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镇街开展建设试点。试点优先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倾斜。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区教体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健全专业支撑。用好市乡村振兴发展研究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区教体局负责)

(四)强化督导评价。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镇街、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对镇街、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制定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 (区教体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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