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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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章政办字〔2024〕1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 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0531-83230523)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
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以体育智、以体育心,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25年年末,学校体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日趋成熟,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显著提升,谋划制定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师资、场地不足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到2035年,基本建立具有章丘特色的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体育教学改革行动。
1.增加体育课时。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1.5小时,其中中等强度及以上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落实体育家庭作业制度,保障学生每天校外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幼儿园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强化学生军事训练,落实军训课时,保证军训质量。(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2.改革创新教学。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培养运动兴趣和终身锻炼习惯为导向,将核心素养贯穿于体育教学全过程,因地制宜设立丰富系统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落实“教会、勤练、常赛”要求,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完善“基本运动技能+体能+健康教育+专项运动技能+跨学科主题学习”体育教学模式,帮助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运动技能。开展线上线下、室内室外体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学质量。积极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增强课程的多样性、趣味性和针对性。全面普及游泳教学,培训游泳指导员和救生员,力争到2025年,让每一名适宜游泳的中小学生均掌握游泳技能。(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实施师资队伍提升行动。
3.配齐配强体育师资。着力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力量,未配齐的学校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教师,且不得安排体育教师转岗、混岗。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兼职、与驻章高校和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逐步解决体育教师短缺问题。加强对体育教师招聘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指导,根据全区需求和各学校存在的教师结构性问题,科学合理确定岗位招聘条件,压实学校招聘责任。按规定做好相应经费保障。(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提升体育师资素质。坚持体育教师年度全员培训制度,分级分类轮训体育教师,重点抓好中青年体育骨干教师培养,定期举办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优质课展示等活动。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建立体育名师工作室,成立全区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保障体育教师待遇。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体质健康测试、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将长期带专业团队训练、比赛、活动,并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体育教师工作量,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参加教育或体育部门组织的体育赛事成绩、基本功比赛成绩视同体育教师教学成果,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保证体育在全区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落实相关文件规定,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体育装备。(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体育品牌建设行动。
6.打造特色体育品牌。在稳步提升体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持续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对特色学校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以体育特色学校创建为抓手,“十四五”期间,争创更多的体育特色学校。(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7.畅通人才培养渠道。在传统体育特色学校基础上,探索建立优秀体育人才招生、训练、培养“一体化”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优秀体育人才集中培养试点工作。鼓励区域内统筹协调师资、场地、生源,组成特色项目联盟。发挥区域优势,充分利用驻章高校资源,加强学校与省、市体育院校的合作,积极推进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进校园,带运动队、指导体育社团活动,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共建高水平运动队。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县的引领作用,探索建设“新型足球学校”,以足球为龙头带动区域体育事业发展。(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大学园区管理服务中心)
8.健全体育竞赛体系。健全体育锻炼制度,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每学年全区至少组织一次学生田径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乒乓球赛、排球赛等体育赛事。2025年,继续深化校级区域篮球、足球对抗赛,校内班级联赛,推动学生积极参与课余常规训练和体育活动。学校要遵循“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广泛参与、重在育人”的原则,建立具有校园特色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制度和体系,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要举办运动会或体育节活动,不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专项运动能力。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赛事活动和寒暑假的冬令营、夏令营活动,形成“校校有队,项项有团,周周有赛,人人参与”的学校体育新格局。学校可组织跨校、跨片区的体育比赛或邀请赛。对在各类赛事或运动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要在评先树优和绩效考核中优先考虑。(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实施体育评价改革行动。
9.改革体育考试制度。发挥考试导向作用,改进初中体育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健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科学设置测试内容和计分方法,注重构建内容多维、方法多样、主体多元的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体育知识、能力、行为、健康水平。(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10.完善学校评价考核。加强学校体育教学质量监测,将体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学校办学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学校不认真履行体育工作职责,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2年下降或近视率连续2年上升的,将其年度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次,并按规定对负责人问责并调整岗位;学校教师减少当年评优评先名额,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11.强化政府履职评价。将学校体育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职责。将体育师资配备、场地器材达标情况纳入各镇街、局直属学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并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五)实施体育设施达标行动。
12.增加体育经费投入。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学校体育工作资金。学校要根据需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体育工作开展,可按一定比例或一定标准安排体育工作经费。(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13.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要求,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把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在中小学建设体育场馆,与体育基础薄弱学校共用共享。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14.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统筹好学校和社会资源,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发展机制。教育体育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牵头推进学校体育改革,深化体教融合;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宣传教育;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工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要协助做好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工作;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结合教育发展需求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保障工作;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要动员和组织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开展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为家长和学生体育锻炼提供指导和服务。
(二)落实制度保障。各学校要研究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3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各学校要将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工作日程,以创新学生游泳教育为突破口,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学生游泳教育普及工作。各学校要将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教学、训练、评价等工作。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完善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学校体育工作宣传力度,定期举办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体育家庭作业、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推进学校、家庭与社会体育融合发展。将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纳入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街道(镇)、社区(村)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利用节假日积极开展青少年社区体育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重视和参与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
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学段、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25年年末,学校美育课程全面开齐开足,评价体系、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谋划制定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师资、场地不足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艺术科目考核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到2035年,基本形成具有章丘特色的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美育体系。
二、具体措施
(一)实施美育教育改革行动。
1.落实美育课程。学前教育要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将美育渗透于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基础教育阶段学习严格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重要载体,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艺术课程累计不少于108节,非艺术类中职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累计不少于72节。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和格调,帮助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2.改革创新教学。将核心素养培养贯穿艺术教学全过程,围绕“教会、勤练、常展”,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掌握一至两项艺术特长。成立全区中小学艺术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定期举办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美育优质课评选,探索建设融媒体美育公开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3.丰富美育课程设置。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围绕课程目标,开设以艺术课程为主、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美育课程。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活动。中小学校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基础上,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美育课程。推动美育课程有机融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重大主题教育,鼓励挖掘龙山文化、黄河文化、泉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地域文化优势,开发地方和校本美育特色课程,鼓励学校到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场所开展现场教学。(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4.推动学科美育融合。充分发挥协同育人功能,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开展跨学科美育教科研活动,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实施师资队伍提升行动。
5.配齐配强美育师资。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美育教师,未配齐的学校要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且不得安排美育教师转岗、混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优秀文艺工作者兼职、与驻章高校和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逐步解决美育教师短缺问题。加强对美育教师招聘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指导,根据全区需求和各学校存在的教师结构性问题,科学合理确定岗位招聘条件,压实学校招聘责任。按规定做好相应经费保障。(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6.提升美育师资素质。分级分类轮训美育教师,加强新任美育教师培训。实施美育名师培养工程,自2024年起,每年遴选区级美育名师,建立美育名师工作室,成立高水平教师艺术专业团队,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区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和教育科研项目中设立美育专项课题,提升美育教师科研能力。(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7.保障美育教师待遇。科学核定美育教师工作量,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加展演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将长期带专业团队训练、比赛、活动,并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美育教师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成绩、基本功展示成绩视同美育教师教学成果,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保证美育在全区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实施美育品牌建设行动。
8.建设美育特色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基础上,统筹美育特色项目布局。“十四五”期间,在全区范围内选树区级美育特色学校(幼儿园),并积极争创市级美育特色学校,以点带面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全面提升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美育工作水平。对美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9.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学校因地制宜组建丰富多彩的课外艺术活动兴趣小组和学生艺术团。艺术团应配备指导教师、必要的活动器材和场地,落实活动经费,保障排练、演出、学习等活动开展。“十四五”期间,全区重点培育建设合唱团、舞蹈团、乐团、戏剧社团、美术社团、艺术实践工作坊等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团。(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10.健全美育活动体系。普及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群体性展示交流活动,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区、学校、班级三级展演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可持续的美育活动品牌。全区每年组织一届中小学班级文化艺术节和至少两项艺术专项展示,每3年举办一届区级综合性艺术展演。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艺术展演或艺术节。定期以班级、年级为单位开展各项艺术展示活动。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建立城乡学校美育资源“手拉手”帮扶机制,加大对美育基础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持续开展高雅艺术、文化艺术名家进校园活动。(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实施美育评价改革行动。
11.改革美育考试制度。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将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等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健全中小学校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全区艺术素质测评随机抽测复核机制,将艺术科目考核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
12.强化美育考核评价。将美育教师配备、场地器材建设等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学校,按规定予以问责。(牵头部门: 区教育和体育局)
(五)实施美育设施达标行动。
13.增加美育经费投入。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学校美育工作资金。各学校根据需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美育工作。(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14.加强场地器材建设。按上级文件标准为学校配建美育场地设施。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共享、校内功能教室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件薄弱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建设,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配齐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整合社会美育资源,推进公共文化项目服务学校美育教学,将城市和社区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及其周边,推动文化馆、博物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和学生开放。鼓励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提供普惠性美育课后服务。(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各镇街)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做好学校美育工作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工作;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协助做好配齐配强美育师资工作;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结合教育发展需求做好学校美育场地建设保障;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选派优秀文艺工作者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推动文化艺术场馆面向学校和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要动员和组织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开展美育活动。
(二)落实制度保障。各学校要研究制定强化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美育办学条件。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学校美育工作宣传力度,做好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宣传学校美育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