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社局《关于在我市开展初级职称全员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4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初级职称工作实际,现将我区2025年度上半年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我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和我省实行“以考代评”的各系列(专业)职称以及高等学校等自主评聘单位,不适用本考核认定通知。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申报。有从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须先取得国家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
二、考核认定条件
(一)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大中专院校学历或学位证书。全日制学历、非全日制学历均可作为考核认定初级职称的依据。
具体学历和年限条件一般要求如下:
1.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助”级资格。
2.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助”级资格。
3.对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明显不相近或不相关的人员,工作年限分别延长1年。
4.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5.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6.山东省标准条件及国家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学历和学位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具体学历和年限条件要求如下: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中级资格。
2.博士学位获得者,当年可认定中级资格。
三、办理程序
(一)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考核时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以及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申报人员的考核评议结果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上报职称认定部门。
(二)职称认定
考核认定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在“职称认定和外地调入”栏目选择“上报路径申请”,与上级主管部门(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申报路径。单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
(2)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注册个人账号。
(3)专业技术人员在个人账号“职称认定”栏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将数据信息报所在单位审核。
(4)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单位账号,审核并上报数据信息,应重点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否符合要求。
(5)审核无误后,将数据信息上报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终审。
(6)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通过后,通知专业技术人员报送《认定表》纸质版。《认定表》纸质版须经所在单位盖章。
(三)截止时间
2025年上半年考核认定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 5月16日。
附件3:其他系列(不含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操作流程(个人)
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