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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关于《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冯家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1-2035年)局部调整》的批复
1137018100420588XX-B/2026-6714267
建设规划
章政字〔2026〕9号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6-03-12
2026-03-12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关于《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冯家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1-2035年)局部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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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关于《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冯家村通则式

村庄规划(2021-2035年)局部调整》的批复 

章政字〔2026〕9号


龙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冯家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1-2035年)局部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冯家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1-2035年)局部调整》(以下简称《规划局部调整》)。

二、《规划局部调整》确定的规划范围为龙山街道冯家村村域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外的全部国土空间。

三、要坚持规划保护和发展兼顾,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做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明确底线管控要求;框定村庄基本发展格局、产业发展格局和公共设施配套等内容。

四、你街道要认真落实《规划局部调整》,严格按照《规划局部调整》指导村庄建设。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众利益。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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