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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关于同意明水街道村级建制调整及绣泉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的批复
1137018100420588XX-B/2026-6714528
建设规划
章政字〔2026〕12号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6-03-24
2026-03-24
有效

济南市章丘区关于同意明水街道村级建制调整及绣泉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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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明水街道村级建制调整及绣泉社区

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的批复

章政字〔2026〕12号

 

明水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村级建制进行调整及绣泉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的请示》(明办发〔2026〕1号)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并报济南市人民政府备案,现批复如下:

撤销秀水村村民委员会,设立秀水社区居民委员。管辖范围为东至绣水东街;南至汇泉路;西至绣水大街;北至龙泉路。同时,绣泉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相应调整为东至绣水大街;南至汇泉路;西至湖东路;北至龙泉路。

请于60日内,按法定程序完成秀水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及撤销村委会的各项事宜。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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