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关于同意枣园街道村级建制调整及湖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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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枣园街道村级建制调整及湖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的批复
章政字〔2026〕15号
枣园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村级建制进行调整及湖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的请示》(枣办发〔2026〕1号)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并报济南市人民政府备案,现批复如下:
撤销河洽村村民委员会,并入湖畔社区居民委员会。湖畔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调整为东至绣源河;南至枣园街道边界线;西至绣源西街(世纪大道以北)、山东大学龙山校区东边界线(世纪大道以南);北至龙泉路。
请于60日内,按法定程序做好撤销村委会的各项事宜。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