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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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区域生态环境,筑牢城市公共安全防线,提升辖区人居环境质量,章丘区联合济南高新区出台《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章政发〔2026〕3号),对全域烟花爆竹管控政策进行升级优化。为方便广大市民、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新规要点,自觉遵守管控要求,现将该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初衷与意义
烟花爆竹燃放极易造成短时空气污染,快速推高PM₂.₅浓度,严重影响群众呼吸健康,同时燃放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炸伤等安全事故,存在极大公共安全隐患。此前我区实行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有限,管控盲区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难以适配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及平安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
此次政策调整,是立足辖区生态保护、公共安全保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民生举措,通过全域统一管控、全链条规范管理,彻底解决局部燃放带来的环境与安全问题,全方位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政策制定合法合规、程序严谨
本《通告》严格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全契合省、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要求,贴合章丘及高新区代管区域治理实际。政策修订过程坚持公开、民主、科学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民意,吸纳职能部门专业意见,经过多轮研讨评估、集体审议定稿,政策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均得到充分保障。
三、核心管控新规重点解读
本次政策最大特点是实现烟花爆竹管控全域覆盖、全链管控,打破原有局部禁放模式,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管控体系,具体核心规定如下:
一是禁放范围全域升级。新规明确,章丘区全域范围内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管控范围由原主城区扩大至章丘全域,同步涵盖济南高新区代管的13个行政村,消除了区域管控空白地带,实现辖区禁放政策统一标准、同步落实。
二是源头管控全面强化。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延伸管控链条,明确辖区内全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从源头杜绝烟花爆竹流入市场、流入群众手中,从根本上遏制违规燃放行为。
三是规范焰火燃放审批。针对各类经营性、公益性焰火燃放活动,实行严格许可管理制度,未经主管部门依法许可,任何主体不得擅自举办焰火燃放活动,杜绝违规大型燃放行为。
四、实施时间与过渡期安排
本次新规充分考虑社会适应需求,设置合理政策过渡期。《通告》计划于2026年9月14日起正式施行。过渡期内,相关部门将通过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普法科普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充分知晓新规内容,自觉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引导相关商户提前清理库存、调整经营业态。
五、工作后续安排
新规实施后,我区将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聚焦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婚庆、开业等重点时机,紧盯城乡结合部、村居院落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违规行为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同时持续开展宣传引导,营造“人人知晓禁放、人人自觉遵守”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筑牢公共安全屏障。
六、解读机构和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分局
联系电话:0531-8508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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