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章丘区重点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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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章丘区重点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重点项目后评价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19号)要求,参照《济南市重点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济发改评督〔2024〕335号),结合我区实际,济南市章丘区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济南市章丘区重点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1日,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jnzqfgwtzk@jn.shandong.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后评价反馈意见”,并注明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济南市章丘区重点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0531-83214921(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通讯地址: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3140房间(邮编250200)
济南市章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济南市章丘区重点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济南市章丘区重点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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