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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章丘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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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2025-01-08

济南市章丘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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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济南市章丘区司法局

2.执法机构设置:公证律师管理科

3.办公地址: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二楼(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287号)

4.联系方式:0531-83212843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全区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管理、执业监管、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全区的公证处和公证员的业务管理、执业监管、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全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管理、执业监管、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协调、监督;

三、执法岗位

章丘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docx

四、执法依据

济南市章丘区行政执法依据.xls

五、执法程序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开展检查-公开检查结果-检查结果运用。

律师、公证行业执法检查流程图.docx基层法律服务执法检查流程图.docx

六、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途径

部门名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龙泉大厦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

电话:0531-83213669 

2. 行政诉讼: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电话:0531-85833697   0531-85833696

地址: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 

七、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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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区司法局

275

信息发布总数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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