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及相关违法行为,设立非法宗教活动有奖举报机制,面向全区征集非法宗教活动问题和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提供章丘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发生的非法宗教活动线索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属奖励对象。负有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职责的相关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举报内容
在我区内有以下活动或行为的:
1.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行骗敛财。冒充佛教僧侣、道教道士、天主教神甫、基督教传道员、伊斯兰教阿訇等教职人员进行行骗、敛财。
2.非法组织举行宗教活动。在私人住宅、出租屋、酒店、山庄及其他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有家庭直系成员之外的人员参加的集体祷告、诵经、礼拜、“读经班”等宗教聚会活动,或为相关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3.非法举办宗教培训。在夏(冬)令营、游学研学、康养、假期补习班(培训班)及各类社会培训中开展有宗教内容的培训。
4.非法开展互联网宗教活动。在互联网上非法组织宗教活动、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信徒;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或宗教活动。
5.非法传播宗教。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非法印刷、散发宗教出版物、印刷品或其他宗教宣传品。
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非法宗教活动。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济南市章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以便于查证和奖励。举报人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通知领取奖金;无法核实举报人真实身份的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1.举报电话:0531--83232180(工作日)
2.书面材料、来信来访: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4043房间
四、奖励标准
凡举报线索经调查被认定为真实有效的,根据事件社会危害程度,分别给予人民币300元、500元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多人举报奖励原则:同一地点同一宗案件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地点同一宗案件的,奖励最先报告的人员;同时举报的,平均分配奖励金额。
2.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虚假证明材料,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1月17日